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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质监〔2018〕15号 关于印发《2018年度全市质监系统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日期:2018-04-11 字号:[ ] 视力保护色:

 

市局机关各科室,分局,直属事业单位:

经市局同意,现将《2018年度全市质监系统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组织落实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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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410   

 

 

 

2018年度全市质监系统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

 

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财务风险,规范和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管理,健全财务监督制度,引导各单位财务健康运行,根据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<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>的通知》和市局工作部署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检查意义和目的

当前,质监系统正处于战略调整和改革发展的机遇期,开展好全市质监系统财务监督监督检查是响应党中央、国务院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主动作为,是落实市委、市政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举,是积极应对质监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市局将以此次检查为抓手,全面厘清市质监系统财务情况,及时解决财务风险隐患问题,健全完善内部监管制度,着力提升财务管理水平,为体制机制改革夯实基础。

二、检查人员组成

市局将成立市质监系统财务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市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柯尊强任组长,市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周启春任副组长,市局计财科、机关纪委、办公室有关人员任组员。具体工作由计财科组织实施,根据工作需要将抽调直属单位财务骨干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加。

三、检查对象

市局各分局、直属事业单位,自上一次审计以来财务管理情况(新设机构从成立时间计算)。

四、检查时间和步骤

监督检查时间为2018年全年,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:

(一)自查自纠阶段(411-518日)。各单位依据本方案重点检查内容(见下文)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。于518前向市局计财科提交自查报告,纸质档(加盖公章)和电子档各1份(邮箱:5678476@qq.com;)。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自纠基本情况,重大风险、历史遗留问题等关键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,同时,报告应附表详细列明发现问题清单。

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总责。对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,必须如实报告,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、漏报。

(二)重点检查阶段。(521-622日)。在自查自纠基础上,市局将组建检查组,利用一个月时间分批对市局各分局,直属事业单位开展重点检查,具体时间另文通知。重点检查将核实重大风险、历史遗留问题等关键情况,现场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,将移交审计、纪检、监察部门调查处理。

(三)整改落实阶段。(625-1130日)。各单位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,做到财务管理违规问题处理到位。同时,深入剖析问题原因,强化源头治理,建立完善预算管理、支出管理、项目管理、内部控制和问责追究制度等长效财务管理机制。

根据工作需要,市局计财科将汇总各单位财务风险和问题清单,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以及第三方咨询机构集中处理。

(四)监督核查阶段(12月份)。市局将组建核查组,对各单位全年财务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,具体时间另文通知。对拒不整改,仍不收敛,顶风违纪的,从严查处问责,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

五、重点检查内容

(一)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体系情况。

各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。各单位是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,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对财务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,分管负责人是否对财务管理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,财务机构和承办机构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,是否对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。

(二)预决算管理情况。

1.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情况。各单位是否坚持完整性、科学性和公开性原则,合力编制预算。是否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,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。

2.人员编制政策落实和人员经费情况。是否严格人员编制政策,有无超编制安排人员经费的现象。是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,保障市局党组和各单位党支部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的实施。

(三)财务支出管理情况。

1.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。是否实施公务卡改革,是否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,是否违规提取和使用现金。

2.银行账户开始和存款管理情况。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程序开设,资金存放是否执行竞争性存放管理的规定。

3.工资和津补贴发放情况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补贴政策,有无自行扩大发放范围,擅自设立发放项目和自行提高发放标准的现象。除政策另有规定外,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,应当安排补休,不得发放加班费、误餐费等。

4.会议费、培训费、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。会议费报销是否有会议审批文件、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、会议定点场所出具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、电子结算单等凭证。培训费报销是否提供培训通知、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、讲课费签收单(转账支付及完税凭证)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、电子结算单等凭证。公务接待费报销“四要素”是否齐全,包括公函、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、发票和公务接待清单等。

5.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。是否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,做好应编尽编,应采尽采,不编不采。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,有无违法、违规变更采购方式,干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活动,指定或变相指定货物品牌和供应商等现象。

6.“小金库”治理情况。是否存在通过违规收费、罚款及摊派设立“小金库”,用资产处置、出租收入设立“小金库”,以会议费、劳务费、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,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等现象。

7.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计提及其他管理情况。工会经费及职工福利费是否实行先提后用,总额控制。工会经费是否独力核算,有无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预算经费账户的现象。是否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生日慰问金支出标准,严格执行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、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,有无违规变相发放职工福利的现象。

(四)资产管理情况。

1.资产配置、使用和处置管理情况。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,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、使用和处置管理,维护资产安全完整。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,确保资产账、财务账、资产实物账账相符、账实相符。

2.对外出租、出借资产的管理情况。出租、出借资产是否报市局党组审核,是否报市财政批准。资产的出租、出借是否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有无坐支、截留、挪用国有资产收益的现象。

(五)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。

1.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。各单位是否遵循全面性、重要性、制衡性、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原则,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,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、自查安全和使用有效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,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,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。

2.依法设置财务机构、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情况。各单位是否明晰财务机构职责,单位财务事项是否听取市局计财科和市财政意见。

3.会计、出纳分设,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管理情况。会计、出纳岗位是否分设。加强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的管理,财务专用章是否由出纳人员以外的专人保管,有无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的现象。

六、组织保障

(一)提高认识,强化组织领导。开展年度财务监督检查是积极应对体制机制改革,保障各单位财务健康运行,防范化解重大财务风险的重要工作,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,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,以此为契机,认真清理、排查、解决本单位财务风险问题。

(二)抓好落实,强化工作实效。各单位应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梳理好各项资料,并装订成册,归档立卷,列明资料清单。安排有关人员积极配合市局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,确保重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。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,实行销号处置,不留隐患。对重大风险、历史遗留问题等关键情况要做好备案,充分借助专业人员和机构力量化解风险。

(三)严肃纪律,强化建章立制。市局检查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、程序开展检查,着力推动各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,形成长效工作机制。检查结果及时在市局网站公开公示,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。

 

附件: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(重点检查)情况统计表

 

【有效】

黄质监〔2018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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